公安消防支队江南开发区大队空调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支队江南开发区大队空调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现就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南开发区大队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金消采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设备名称 | 型号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 限价 |
空调 | 1.5P壁挂式 | 详细要求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22 | 台 | 20万元 |
2P壁挂式 | 1 | 台 | |||
3P柜式 | 11 | 台 | |||
5P柜式 | 1 | 台 | |||
3P吸顶式 | 2 | 台 | |||
5P吸顶式 | 6 | 台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独立法人企业,且具备相应运营、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3、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同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安全要求;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中标联系人非采购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
5、本次招标活动谢绝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六、招标采购文件的集中发售:
1、发售时间:2016 年 9 月 22日至2016年9月28日14时30分,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采购文件集中发售截止时间后至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采购文件。
2、发售地点:金华市人民西路167号5楼招标代理部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营业执照及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五证合一的单位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供应商应于2016年10月13日14: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密封包装。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年10月13日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消防支队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未按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0月13日14:30时在金华市消防支队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唐先生 158*****858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 雯 联系电话:139*****098 传真:****-********
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6年9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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