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仁寿经沐川至屏山新市(含马边支线)高速公路仁寿至井研试验段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四川省仁寿经沐川至屏山新市(含马边支线)高速公路仁寿至井研试验段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四川省仁寿经沐川至屏山新市(含马边支线)高速公路仁寿至井研试验段(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3]115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发包人为四川仁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项目发包人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四川省仁寿经沐川至屏山新市(含马边支线)高速公路是新增国高网展望线成都-丽江(成都~仁寿~沐川~金阳~会东~攀枝花~丽江)的一段。其中成都至仁寿段与国家高速公路新增规划路线成都—仁寿—自贡—泸州—遵义公路共用,目前已建成通车。仁寿至井研试验段地处四川南部,由北向南途经四川省经济较为发达的眉山及乐山市,起于眉山市仁寿县以西的满井镇周家湾,接遂资眉高速公路眉山段,止于井研县三江镇同意村,接乐自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49.88km。
2.2技术标准: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仁寿经沐川至屏山新市(含马边支线)高速公路仁寿至井研试验段机电工程(含仁沐新高速公路全线监控分中心)施工招标,共划分为JD1一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全线的通信、收费、监控系统和供配电、照明工程设备材料及软件系统的供货、运输、交付、安装、测试、开通、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完工和交工)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
2.4工期:预计施工工期为 12个月(其中2016年12月底前须完成通信系统主干线光缆敷设、监控系统外场设备安装及光(电)缆敷设、收费系统多路径识别设备安装及运行),试运行期 6 个月,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 具有的施工资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3) 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1年1月至今,投标人提供业绩的工程项目应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登记)同时满足:
①独立完成同时包含收费、通信、监控系统的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1个及以上;
②新建高速公路收费、通信、监控系统施工累计总里程 150Km及以上(当收费、通信、监控系统工作内容不在同一个合同时,需提交多个合同证明每个系统的施工累计里程均达到 150Km及以上);
③至少一个标段新建高速公路收费、通信或监控系统工程里程在100Km及以上。
(4) 财务要求:注册资本金≥5000 万元,2015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5) 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管理能力。
(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未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在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 )上核查的结果为准);
(7) 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采用综合评估法,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月 22日至 2016 年 9月 28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5.2补遗书(如果有)在四川仁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rmgs.com/)自行查阅和下载。
通知书(如果有)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四川仁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rmgs.com/)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6 年 10月12日上午 8:30 ~ 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2016 年 10月 12日 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每个标段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100万元;
(2)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15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http:///)、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四川仁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rmgs.com/)上发布。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9.1.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原文见第八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5-1)
(2)主要人员及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原文见第八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5-2)
各投标人上述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按照《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将中标候选人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川交函[2015]854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15]854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仁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5楼A0502室
电话:(028)********
传真:(028)********
邮编:610041
联系人:罗先生 谭女士
招标人:四川仁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9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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