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能源局关于报废一批固定资产的公示

毕节市能源局关于报废一批固定资产的公示

根据《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毕财国资〔2023〕29号)有关规定,我单位现有打印一体机、服务器硬件、激光测距仪等一批设备类资产,共计24项,原值为9,905,480.00元。该批资产使用年限久远,功能丧失无法继续使用,截至目前已计提完折旧,账面净值为0元,拟对其进行报废处置。按照《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毕财国资〔2021〕15号)要求,现对上述拟处置资产(含资产名称、资产卡片编号、资产型号等)进行公示,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毕节市能源局机关纪委、毕节市能源局办公室、毕节市能源局财务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

监督电话:0857-******* 毕节市能源局机关纪委

0857-******* 毕节市能源局办公室

0857-******* 毕节市能源局财务室

毕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报损申请表.pdf




毕节市能源局

2024年9月20日


标签: 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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