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竹坪乡公厕及工具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修水县竹坪乡公厕及工具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修水县竹坪乡公厕及工具房建设项目。
2、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3、工程建设地点:九龙国际。
4、工期:一个月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工程招标要约价:******.94元(结算单价按财政评审价下浮15%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7、工程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和业主要求。
8、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技术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4、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限本工程);
6、以上1-5项资料和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建造师(市政)身份证复印件、八大员岗位证书复印件,放入技术标一正二副(盖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7、商务标要求:放入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一正二副(盖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注:所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楚,无法辨认视为废标。投标单位对提供的有关证件真实性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要求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8000元整,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就扣留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开标现场以现金用信封密封递交)。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及商务标获取地点: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城南现代城汇源小学对面鼎鑫塑胶地板。
4、报名时必须准确登记投标单位的联系电话(座机号码,如无座机号码则登记法人代表电话号码)、代理人的电话号码。
5、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27日下午15:00点(未报名登记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修水县竹坪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评标方法:报价承诺法。
1、投标序号的产生:根据报名顺序由业主代表以随机抽球的方式抽取一个号码即为本次标段的投标编号1号 (例如:抽取的号码是10号,10号即为投标编号1号, 11号即为投标编号2号,以此类推,其余顺延)。
2、当投标单位大于30家时,第一轮先随机抽取30家备选投标单位。第二轮从30家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人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三个投标人(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按抽取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顺序。
3、当投标单位大于15家且小于或刚好30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抽取15家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三个投标人(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按抽取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顺序。
4、当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15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进行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三个投标人(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按抽取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顺序。
六、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工程款的10%,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8000元)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补齐。
七、项目资金支付:本项目须由修水县本地施工企业或在修水县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参与投标。结算支付需提供公司在修水县开具的税务发票,工程进度款、结算款等项目资金均支付至中标公司公账账户。
八、付款方式:主体完工后付款70%,竣工验收合格后30%。
九、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2、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的,自行前往工程建设地点踏勘,本工程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踏勘期间的安全问题自行负责。
3、本工程任何单位中标后,禁止转让他人承建,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押金将不予退回;鉴于该工程时间要求紧,订合同后,必须按时完工并验收,如延误工期,竣工验收时间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
4、因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力、人员不到位、施工管理混乱等情况造成工期进度延误三天以上,发包方可将剩余工程直接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其结算办法由发包方确定,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对所有材料价格无论涨跌一律不予以调差,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6、若发现证书(件)造假则没收保证金并上报相关部门取消在本地市场的一切投标经营活动。
7、中标单位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办理相关工程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8、依据财政局修财联字(2017)3号文件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不得打入委托人账户(私户)。
7、该项目工程的所有关税收必须在修水县交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发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修水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8、中标后公示期满三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十、公告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开标前
招标单位:修水县竹坪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82*****931
招标代理:江西弘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先生联系电话:162*****579
监督单位:修水县竹坪乡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人:戴先生联系电话:136*****571
招标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在竹坪乡政府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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