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智慧停车综合运营特许经营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公告

乡宁县智慧停车综合运营特许经营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公告

乡宁县智慧停车综合运营特许经营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方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ZJZX招【2024】008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宁县智慧停车综合运营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ZJZX招【2024】008号)已由乡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乡行政审批发[2023]19号批准建设,根据乡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进行项目运作,乡宁县人民政府授权乡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移交工作。

山西华之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乡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现就乡宁县智慧停车综合运营特许经营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方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乡宁县智慧停车综合运营特许经营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方;

2.2项目地点:临汾市乡宁县城区;

2.3项目编号:HZJZX招【2023】008号;

2.4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8个路外停车场,停车泊位数542个,迎旭街建设门前停车泊位317个,建设路内停车泊位1469个,共计建设停车泊位2328个。

在路外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桩44个80kW充电桩。

智慧停车系统工程建设,包含静态交通一张图、智慧停车运行管理平台、智慧停车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地图停车导航服务平台、停车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ETC道路助缴平台、停车诱导屏管理平台、静态交通信用体系平台、第三方停车设备系统对接、路内停车采集终端(高位视频)、诱导屏、路内停车采集终端(地磁+PDA)、路内停车追缴终端(ETC)、路外停车场设备、指挥中心及机房配套设备。

2.5本项目总投资4352.18万元。

2.6合作期限:合作期20年,其中:建设期0.5年,运营期19.5年;

2.7完工验收交付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8招标内容与范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乡宁县智慧停车综合运营特许经营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方中标特许经营者;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9本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进行运作;由通过资格预审和招标确定的特许经营者(项目出资方)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承继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无偿将本次项目相关资产(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的所有设计文件、过程经营档案、停车系统硬件、管理系统软件、备品备件等)移交政府指定的机构。项目估算总投资4352.18万元,项目资本金拟定总投资的50%,为2176.09万元,其中特许经营者出资2176.09万元,占股100%;由特许经营者负责融资或自筹金额2176.09万元占总投资的50%。政府方不为项目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10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经营性项目,项目具有较强的财务生存能力、盈利能力,项目收入完全能够覆盖投资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利润,建议采用“使用者付费”方式作为项目的回报机制,即未来通过收取停车费方式逐步收回项目投资、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政府在合同期内不承担建设、运营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最近1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于开标日前2个月内,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授信证明或融资意向性文件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融资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其他资金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自有资金证明(包括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且额度不得低于3100万元;投标人2023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3.2提供额度为440万元的申请人自有资金证明,该资金性质为保证金,不能用于建设和运营,且须保证建设和运营期间一直足额有效,被扣除后,必须立即补足。如申请人按照本条4.1款提供的自有资金证明(包括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额度超过3540(3100+440)万元的,则本条款规定的440万元自有资金证明可不提供。(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3.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并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在其签订的联合体协议的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申请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除因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的变化外,投标人中标后,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4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一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5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四、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电子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3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27日23时59分。

(2)电子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处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10-********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

0357-******* 400-0351-858 400-653-0200 400-666-3999 400-0351-946

(3)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方法

1、递交截止时间: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08时00分。

2、递交方法:

(1)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临汾市工程建设资格申请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格式为*.ZGS。

因实际业务需要,各类编制系统会不定时更新,请各市场主体编制标书前确定安装的是最新版本的编制系统,再进行电子标书的编制工作。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供应商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资格申请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最后打印“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

递交地址: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资格预审申请的方式进行,无需递交纸质标书。

3、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投标人编制、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4年10月17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

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登录成功后,点击【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开启】进入开启环节,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3、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启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4、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六、资格预审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评审办法:合格制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次资格预审不收取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在线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王辉珍

电 话: 0351-******* 153*****971

九、其他公示内容

9.1资格预审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初步审查标准与详细审查标准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申请人,招标人将对评审通过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下一环节。考察的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招标活动下一环节;考察合格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

9.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乡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电话:135*****698

电子邮件:xnxspjgcg@126.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乡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乡宁县迎旭大街11号

联 系 人:王拉娣

电 话:137*****070

电子邮件:xnxzjj@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之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87号华宇国际B座24层A户

联 系 人:王辉珍

电 话:0351-******* 153*****971

电子邮件:huazhijiemail@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信息来源:http://lfggzyjy.linfen.gov.cn/moreInfoController.do?getNoticeDetail&url=/gcjs/gcjsNotice/form?id=&id=f3b562a623f941a0aaa4c768f31fe9f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慧停车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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