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教学设备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GXZC2016-J1-2662-CGZX)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教学设备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GXZC2016-J1-2662-CGZX)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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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gte mso 9]> 我中心受广西财经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025、********0008)批准,现对教学设备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教学设备及专用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J1-XXXX-CGZX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 A分标:录播摄像机1台、3D微课录制系统1套、无线领夹话筒1个、 55寸液晶电视1台、移动终端1台、笔记本电脑10台、笔记本 27台、相机1台、微型智能投影2台、幕布及灯光1批; B分标:技术侦查取证设备 1套;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 59.6497 万元;B分标: 20 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各分标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年9月30日17:00时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xgp.gov.cn)直接在线办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网上预览及购买业务,售价为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 1.19 万元整;B分标 0.4 万元整;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10月8日_10_时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10月8日10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应于2016年10月8日_10_时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本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二楼,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A分标:广西财经学院;地址: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联系人及电话:周德辉 ****-*******; B分标: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5号;联系人及电话: 龙泉 0771-553805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黄翔宇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21日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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