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市场拓展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漓江景区电子商务系统(三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漓江景区电子商务系统(三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6D0223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项目名称
| 数 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一、软件平台
| 用于漓江景区电子商务系统(三期)建设
|
1
| 星级游船游客满意度动态评价监督管理系统
| 1
|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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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游船运行动态管理手机APP软件综合管理系统
| 1
| 套
|
3
| 游船调度售票管理系统平台升级
| 1
| 项
|
二、系统硬件
|
4
| 服务器双机热备软件
| 1
| 套
|
5
| 防火墙、交换机特征病毒库授权更新
| 1
| 项
|
6
| 多媒体查询触摸屏
| 2
| 台
|
7
| 自助取票机
| 2
| 台
|
8
| 售票热敏打印机
| 2
| 台
|
9
| 原装热敏打印头
| 6
| 个
|
10
| 便携式桌面热敏打印机
| 4
| 台
|
11
| 手持移动打印终端
| 7
| 台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7.8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9-21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9-28止,每上午9时~12时,下午13时30分~16时30分,双休和法定节假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联系电话
****-*******)。
邮购谈判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
银行账号:
****************10
4.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
②邮购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相应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等合格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也必须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寄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联系电话:
****-*******),否则,邮购不成立。
八、保证金:柒仟柒佰元整(须足额交纳)。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9-30上午10时00分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1)广西农村信用社:
****************0,
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高新支行;
(2)中国建设银行:
****************8899-0329,
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9-30上午10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0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9-30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凭身份证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谈判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十三、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市场拓展处;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23号;
联系人及电话:邱文,
139*****855 。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项目联系人:吕雯 ,联系电话:
****-*******、
*******,传真:
****-*******。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