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府镇刘府村楼桥梅宾西路、宾馆南路环境整治车辆租用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刘府镇刘府村楼桥梅宾西路、宾馆南路环境整治车辆租用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一、招标条件
刘府镇刘府村楼桥梅宾西路、宾馆南路环境整治车辆租用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滁政办秘〔2024〕4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刘府镇刘府村楼桥梅宾西路、宾馆南路环境整治车辆租用服务 项目
2、项目地点:凤阳县刘府镇。
3、采购范围:刘府镇刘府村楼桥梅宾西路、宾馆南路环境整治车辆租用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服务期: 15日历天。
5、项目预算:贰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元)。
6、最高投标限价(下浮10%):贰拾肆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元)(投标人报价必须低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7、付款方式: 以实际租用车辆天数和台数(提供使用统计表由采购人签字)为结算依据,项目全部完成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8、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及服务经验,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注意事项:
1、采购文件由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被邀请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2、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09月20日15时30分;地点: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采购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安徽裕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凤阳县刘府镇 地 址:凤阳县中都府邸办公楼213室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人:谢工
电 话:135*****616 电 话:133*****007
2024年09月14日 2024年09月14日
招标
|
安徽裕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