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采购人为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采购人: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3.采购代理机构: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100%,已落实。

2.预算资金:¥******元整(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每年度。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一家优质供应商为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期限: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基准,采购三年期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合同每年度一签,服务费用每年度一结。每年度服务结束后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如服务单位每年度评价等次为“合格”及以下,则集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服务单位每年度评价等次为“优秀”“良好”,则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支付下一年度服务费用,但最终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服务范围:以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兼顾其全资、控股、实际控制的各分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1、四川峨影新生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峨影1958园区物业管理公司。

服务内容:见第五章《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内容需求清单》

具体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emd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其中项目负责人从业时间不少于5年(须提供从业证明);

3.供应商注册地在四川省外的,必须在四川省内有常驻办事机构;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下载信用信息))。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4年09月21日至2024年09月 27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获取方式:

现场或网络有偿获取,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除非本磋商项目终止,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网络方式递交至邮箱号:**********@qq.com

获取地点: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三楼(地址)获取。

采购人不提供 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09 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 09 日10: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写字楼3楼)本项目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清江东路360号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28-********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写字楼3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28-********-8623

电子邮件:**********@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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