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兴仁镇通富佳苑五期考古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通州区兴仁镇通富佳苑五期考古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通州区兴仁镇通富佳苑五期考古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通州区兴仁镇通富佳苑五期考古项目已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镇财政。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三、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通州区兴仁镇通富佳苑五期考古项目。
2、项目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
3、项目说明:兴仁镇通富佳苑五期安置房项目位于兴仁镇芦花港村,东至太平路,南至运盐河,西至富民路,北至港兴路。在对通富佳苑五期安置房片区文物资源区域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兴仁镇通富佳苑五期片区的现状、规划以及特点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论证范围、论证内容和要求,编制论证工作方案。通过现场测试、资料收集和处理,开展论证分析,编制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报告,给出论证结论。形成的最终调查报告,需通过省文物行政部门组织的审核,获得最终批复,同时还应开展后期服务,包括论证报告结论的应用解释、与其他评价报告结论的衔接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本项目投资额约18.74万元。投标人自行勘探现场,一旦中标,不得提出额外要求。
4、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柒仟肆佰元整;¥:18.74万元。
5、服务工期:收到甲方派单后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报告,具体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考古工作的通知》。
6、质量要求: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申请进行本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并取得关于本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批复。按相关文物部门要求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并提交成果材料报相关部门审核,取得江苏省文物局关于本项目的文物保护工作意见。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拥有中国公民身份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领队证书;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投标的单位,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http://tongzhou.etrading.cn/(南通通州专区)”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400元,由中标单位中标后支付。
六、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24年 9 月 23 日 17 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邮箱(**********@qq.com)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人将于2024年 9 月 25 日24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0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东附楼二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八、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见面交易(现场开标)的模式,无需系统内报名。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文件递送至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单位应在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在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答疑须在规定时间前提出;
3、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答疑、澄清提交等程序以及资格审查文件等资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杨女士 单先生 |
电 话: | 0513-******** | 电 话: |
标签: 通富佳苑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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