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司法局关于向社区矫正提供法律服务的购买计划
富民县司法局关于向社区矫正提供法律服务的购买计划
富民县司法局关于向社区矫正提供法律服务的
购买计划
根据云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云社矫通〔2024〕4号)及《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富民县司法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律师事务所参与我县社区矫正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富民县2024年—2026年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目录代码:A1006社区矫正服务;服务期限:2年)
二、购买主体
富民县司法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主要内容
2024年富民县被确定为云南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县之一。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引导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接受管理教育、顺利回归社会,改善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足、工作质量不高的情况,根据《富民县社区矫正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机制》《富民县司法局2024年度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拟引入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法律咨询答疑、法律知识讲座、社会风险评估及特定矫正对象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法律服务。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0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具有承接提供法律服务能力,并年检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
七、目标要求
1.服务单位每年需向富民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提供法律讲座15次,包括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3次,社区矫正对象法律知识讲座12次。
2.服务单位每年每月向县社区矫正局派出律师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咨询、纠纷答疑不少于1次。
3.服务单位每年对县社区矫正局作出的调查评估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不少于15件。
4.服务单位每年参与社区矫正对象所涉纠纷矛盾调处或社区矫正重点对象社会风险评估不少于5次。
八、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该项目拟通过价格占比30%、其他项目占比70%的评审标准综合比选确定服务单位。
九、资金支付方式
费用分2年支付,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费用,经2025年度考核合格后,支付剩余费用。
十、递交竞选文件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9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
十一、递交竞选文件要求
竞选单位需要在提交报价的同时提供响应文件,包括单位营业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资信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执业服务人员信息,曾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公益服务、法律援助等材料。竞选文件材料请于递交竞选文件时间内密封提交至富民县社区矫正局(邮寄地址:富民县社区矫正中心
(大营街道梨花村消防大队旁),所需附件样式及要求请联系富民县社区矫正局索取。
富民县司法局
2023年9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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