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江流域贵安至观音阁段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B段(美佳小区段)招标公告

敖江流域贵安至观音阁段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B段(美佳小区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永明招[2016] 13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敖江流域贵安至观音阁段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B段(美佳小区段) 已由福州市水利局以榕水利综【2016】49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法人为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敖江流域贵安至观音阁段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B段(美佳小区段);
2.2建设地点:连江县;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敖江流域贵安至观音阁段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B段(美佳小区段),水生植物种植, 滩地植物群落修复 ,生态亲水景观工程 ,新建直墙式护岸 ,加固生态台阶式护岸 等,招标控制价为3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敖江流域贵安至观音阁段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B段(美佳小区段),水生植物种植, 滩地植物群落修复 ,生态亲水景观工程 ,新建直墙式护岸 ,加固生态台阶式护岸 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6工期要求:总工期10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另外,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代表处(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层)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预算书、图纸等)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方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敖江流域贵安至观音阁段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B段(美佳小区段)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厅(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层)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连江县贵安 邮编:350500
电话: 18559857938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地址:连江县104国道电力公司对面三层 邮编:350500
电话:13110643102 传真:0591-26138722
联系人: 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账号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层

招标编号:永明招[2016] 13 号
开标时间:2016-10-2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业主名称: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永明招[2016] 13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敖江流域贵安至观音阁段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B段(美佳小区段) 已由福州市水利局以榕水利综【2016】49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法人为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敖江流域贵安至观音阁段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B段(美佳小区段);
2.2建设地点:连江县;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敖江流域贵安至观音阁段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B段(美佳小区段),水生植物种植, 滩地植物群落修复 ,生态亲水景观工程 ,新建直墙式护岸 ,加固生态台阶式护岸 等,招标控制价为3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敖江流域贵安至观音阁段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B段(美佳小区段),水生植物种植, 滩地植物群落修复 ,生态亲水景观工程 ,新建直墙式护岸 ,加固生态台阶式护岸 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6工期要求:总工期10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另外,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代表处(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层)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预算书、图纸等)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方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敖江流域贵安至观音阁段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B段(美佳小区段)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厅(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层)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连江县贵安 邮编:350500
电话: 18559857938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地址:连江县104国道电力公司对面三层 邮编:350500
电话:13110643102 传真:0591-26138722
联系人: 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账号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系 生态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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