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峰实验学校20周年办学成果展会场布置服务招标公告

锦峰实验学校20周年办学成果展会场布置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

石狮市锦峰教育促进会

关于石狮市锦峰实验学校20周年

办学成果展会场布置服务

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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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石狮市锦峰实验学校20周年办学成果展会场布置工作,我会决定对20周年办学成果展会场的校内布置,主席台搭建,音响、灯光租赁等相关服务事项进行公开比选,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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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石狮市锦峰实验学校20周年办学成果展会场布置服务

二、参与比选单位条件(资格审查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所投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报价人应当具备所报价服务项目的支撑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中标备查)。
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③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④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⑤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项目相关要求
1.公司在履行服务期间,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我会有权终止合作。
2.招标项目区域要求:为快速响应服务支持,供应商需在泉州市内。
3.有大型活动演出会场布置经验。
4.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发生报价表以外的项目,则以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四、评选方式
根据报价及相关材料综合评选中标单位。
五、公告公示及报名方式
1.比选公告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0日至2024 年9月22日
2.公告的方式:通过学校公众号予以公告。
3.凡有意参加比选的,请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携带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及承接过大型活动演出会场布置成功样例的相关材料到石狮市锦峰教育促进会办公室(石狮市锦峰实验学校行政办公楼二楼203)进行报名。
4.入围的供应商,我会组织评审组,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质量和相关服务工作经验等,择优选取,并电话告知最终评选结果,未成交单位不再逐一通知。
本次采购事项联系人:
陈先生,电话:135*****987
六、资格审查报名需递交材料:
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
③资格审查相关的佐证材料及承接过大型活动演出会场布置成功样例。

石狮市锦峰教育促进会
2024年9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会场布置 成果展 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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