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履行企业首要主体责任完成项目建设交付的公告
关于履行企业首要主体责任完成项目建设交付的公告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做好我市房地产领域逾期交付风险项目的化解工作,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履行企业首要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建设并如期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首要主体责任人,务必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建设交付责任。要针对在建在售项目制定工程施工计划,进一步细化剩余工程量并倒排工期,做到施工不间断、工程不延期,按期交付业主使用。同时,务必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避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二、做好逾期交付项目风险化解方案,防范逾期交付风险。针对房地产项目无法按期交付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做到,一是提前主动书面向购房业主公告逾期交付和项目建设进展有关情况,重新公告计划交付时间;二是提前与购房业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新的交付时间和逾期交付的赔付方案,稳控业主情绪,防范逾期交付风险。若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履行合同约定且不积极制定化解方案稳控业主情绪,引发业主串联或聚集维权风险事件,我局将定期向社会通报公布,并对该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重点监管,进一步强化监管项目有关的预售资金使用、预售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并将抄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舒兰支局,建议指导金融机构将涉黑名单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列入风险项目管理,从严防控金融风险。
特此公告。
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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