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4年-2016年)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4年-2016年)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南沙区黄阁镇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4年-2016年)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5]31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现对南沙区黄阁镇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4年-2016年)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沙区黄阁镇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4年-2016年)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35*****96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任务为通过摸查黄阁镇范围内现状污水支干管网运行情况,通过新建、改扩建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改善水体环境。本工程拟建设污水管道总长度约14.609 km,管径DN400-DN1000。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6   

【标段招标内容】本工程主要任务为通过摸查黄阁镇范围内现状污水支干管网运行情况,通过新建、改扩建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改善水体环境。本工程拟建设污水管道总长度约14.609 km。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规模】本工程拟建设污水管道总长度约14.609 km,管径DN400-DN1000。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66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6日23时59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于2016年 9月 27日至2016年 10月 8 日上午10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环市大道中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报名(原件核查):(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递交,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交易中心企业库在册人员。)];(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不按上述要求的将不接受报名。

4、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非电子化资格审查,非电子化评标(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投标申请人须按本工程规模和工程内容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至少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名。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执业注册证(仅指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仅指五大员)。(社保证明指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证明资料,必须为6个月或以上的连续缴费记录)。

8、2012年~2014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机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审计的2012至2014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以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为准)。

9、投标人按公告附件要求提供投标申请人声明(招标公告附件一)。

10、投标人按公告附件要求提供承诺书(招标公告附件二)。

11、投标截止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A类)中的在册人员。

1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不得少于5日。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行政中心D座4楼

十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但不采用电子评标,投标单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按招标文件规定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九、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解释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如有)。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声明企业: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二

承诺书

致: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我司参与投标活动,我司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如贵单位对我司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存在疑问,我司同意接受贵单位对该资料进行现场查验。如有虚假,我司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雨污分流 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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