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乡村振兴改造项目二期山口镇历史文化老街修复工程二标段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修水县乡村振兴改造项目二期山口镇历史文化老街修复工程二标段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修水县乡村振兴改造项目(二期)山口镇历史文化老街修复工程(二标段)专业分包经施工单位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分包单位,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总承包单位: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2. 建设地点:修水县山口镇
  3. 项目名称:修水县乡村振兴改造项目(二期)山口镇历史文化老街修复工程(二标段)专业分包工程
  4. 分包模式:采用专业分包模式(包工包料包资料包验收通过)
  5.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6. 施工作业内容及范围:

古建筑工程及老街修复等附属相关工程: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工程具体包含:房屋修缮(原有建筑保护性拆除,编号,修复,安装等),重建,新建工程,白蚁防治,做旧,砖作,木作(木结构,木构件糟朽及裂缝的处理,木构件的防火、防腐处理、防虫处理),细部构造工程(雀尾,雕花修复,木雕,窗花,飞缘,勒脚等)地面工程,屋面工程(屋面木檩条,望板,防水,座浆,青瓦,马头墙修复及重建工程),亮化工程,综合管网工程,景观工程,配合强电,四网合一,消防工程相关工作,地基与基础工程,包含室外配套工程,古街地面修复,重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此,具体以项目部下发相关文件清单为准。古建筑建设按照设计图纸及变更的所有内容,等全部用工及主、辅用材。具体施工做法详见施工设计图。

  1. 工期要求:75天
  2. 招标金额及结算方式:

合同金额约1700万元,本项目专业分包工程费投标报价采用该分项工程财政评审全费用综合单价下浮18%形式进行结算(含一切费用),最终结算总价=实际工程量*财政评审全费用综合单价*(1-0.18),如后期现场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对图纸布局、材料等进行变更或本清单存在漏算漏项等情况,则变更后(增加、漏算增加)的工程单价以财政评审全费用综合单价下浮18%为结算价(无财政评审的以甲方认可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下浮18%为结算价)。

  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对业绩、资质等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施中标单位(具体详见摇号规则)。
  3. 项目资金支付:该项目工程的有关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发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修水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依据财政局项目管理采用新文件文件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不得打入委托人账户(私户)。
  4. 付款方式:按该分项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比例按每月已完工程量的40%(当月完成工程量必须在下个月10号前完成工程款申报,否则逾期不予认可);完工付款至已完成工程量的60%,竣工验收付款至70%;结算审计完成付款至90%;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之内付至97%,专业工程质保期满后3%一次付清。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保理、银行信用证等。
  5. 投标保证金:合同价的2%(34万元)。如发现串标、围标、弃标等情况,没收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保函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开标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将原封不动当场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全额返还中标人,如果中标人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

公司名称: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税号:913*****309******J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义宁镇衙前大道凤凰商厦主高楼6、7层 0792-*******

开户行名称:九江银行修水支行 7272 4010 0100 ******

  1. 履约保证金:50万元。发出中标通知书五日内转入恒厦公章,五日内未转入履约保证金,合同作废,并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工程量完工至30%之后,开始按施工节点等比例退还。
  2.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邀标文件内容。

二、报名条件

  1. 参与投标的主体必须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参加。
  2. 投标公司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提交五年之内,不少于招标价80%的业绩证明(本项目需提供不少于1360万的古建工程业绩);
  4. 提供虚假业绩材料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招标程序

  1. 发布公告,具备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26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2. 报名地址:良锦佳园8栋3楼经营部311室。
  3. 报名时提交报名材料:

(1)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以上资料均需PDF扫描件一份(提交扫描件报名即可)。

  1. 开标时间为:2024年09月29日 下午3点;
  2. 开标地点: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3. 开标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招标单位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7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四、投标资格要求及其他事项

  1.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得参与投标,报名时凭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现场登记报名。
  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5)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7)承诺书(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8)业绩证明合同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发票需可查验);

(9)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银行回执单或保函;

(10)身份证原件(与授权人一致)。

(11)开标时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密封递交。

  1. 开标现场迟到,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等情况,均按废标处理(注:现场开标不满足3家,本次自动流标)。

五、摇号规则

  1. 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10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进行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单位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合格单位不少于3家,如少于3家则流标),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2. 当投标单位大于10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以摇球的方式抽取10家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单位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合格单位不少于3家,如少于3家,则从剩余单位中以摇球的方式进行递补,直至满足3家),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招标单位: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女士 联系电话:182*****146

招标公告媒体:修水县政府网https://www.xiushui.gov.cn/。

附件下载:

关联导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振兴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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