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机关涉改公务车辆资产委托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区级机关涉改公务车辆资产委托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经越城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就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编号: /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二、询价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1
  涉改公务车辆资产评估
¥500.00/辆
¥5000.00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省财政厅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省商务厅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资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 9 月23 日 至 2016年 9 月29 日 上午 8:30 -12:00 ; 下午 14:30 -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延安路18号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E楼306室报名,同时应向工作人员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1)企业介绍信;(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副本;(3)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0元,售后不退。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获取,截止时间为2016年 9月 29日17:30时之前。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 9 月 30 日 9:30 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延安路18号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E楼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 9 月 30 日 9:30 时在延安路18号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E楼4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在投标截止前以现金的形式缴纳。

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9月22日

标签: 评估服务 委托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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