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泰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宁泰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宁泰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JS2024-20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泰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407-******-04-01-******,招标单位为海宁市宁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黄湾镇安江路北侧、新月路西侧。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0亩,总建筑面积约******㎡,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地下建筑面积约5000 ㎡,同时建设室外配套、道路、绿化等相关附属设施。本项目总投资概算约*****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概算约*****.29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3 建安投资:约*****.29万元。

2.4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宁泰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基坑围护、土建、安装、电梯、消防、通风、智能化、门窗、照明、室外附属、园林景观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配套,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检测费及方案评审部分: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海建工〔2021〕19号文件规定,土壤氡浓度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实体检测项目、空气及节能检测、消防第三方检测项目、人防第三方检测项目、安全性鉴定需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产生的检测费用建设单位承担,除以上检测内容外其余检测项目及方案评审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其他要求详见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资格预审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为 7 家(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7 名为入围申请人,当得分相同时由审查委员会综合评审后确定其排名先后)。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申请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申请人若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已完成注册,可使用已有账号、CA锁(含浙江CA互认)登录浙里招标系统进行操作,未注册的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办理CA锁(含浙江CA互认)后方能进行招投标相关业务操作。

5.3.1 浙江CA互认下载及办理流程详见网址: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tbdt/******/********/da0005ee-8359-4e0f-82cc-37cbe47da7fd.html。

5.3.2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详见网址: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5.4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11日10时00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前附表。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审查资料中,格式自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预审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宁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 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9*****852 电 话:0573-********

传 真: / 传 真:/

2024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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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智能制造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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