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兴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能力提升工程能力提升部分重]质疑答复函重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兴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能力提升工程能力提升部分重]质疑答复函重
质 疑 人: 广西珂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桂林市灵川县定江镇长隆路11号
法定代表人: 张洁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139*****915
质疑项目名称:兴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能力提升工程(能力提升部分)[GLZC2024-G1-******-DCZX(重)] ,包号: 标项6
广西珂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关于兴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能力提升工程(能力提升部分)[GLZC2024-G1-******-DCZX(重)]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我公司已与采购人认真核实,现对质疑函作如下答复: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详见附件《质疑函》;
二、质疑答复
本项目标项6“中心供氧”属于特种设备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设计安装资质,能根据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特性及采购单位具体情况确定供应源位置、供应源流量和存储容量、每个供/床位/工作空间的终端数量、每个部门或区域的终端位置、每个终端的相应流量、区域截止阀的位置和高度等实际需求。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章 第二十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条例》明确要求:使用单位建立安全技术档案中包含“设计文件”、《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要求:《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10医用气体施工 10.1.1医用气体工程开工安装前应具备以下条件:“(2)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均要求了中心供氧项目在施工安装前和竣工验收时,均要提供设计文件资料,才能达到国家对医用气体工程建设验收的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设计安装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规定,符合项目的具体特点及实际需求,与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并未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有效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司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此答复。
采购单位:兴安县中医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附件信息:
223.8 KB
标签: 整体搬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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