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和平区和苏家屯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沈阳市皇姑区、和平区和苏家屯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沈阳市皇姑区、和平区和苏家屯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以沈发改审字[2024]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皇姑区、和平区和苏家屯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皇姑区、和平区和苏家屯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沈阳市皇姑区、和平区和苏家屯区辖区内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进行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燃气庭院管线、调压设施和户内燃气设施等。共涉及91个小区,*****户居民燃气用户。建设范围以用地红线为界,新建中压庭院燃气管线 670 米、低压庭院燃气管线 ***** 米;设置调压设施 13 台,阀门741个(含埋地阀门9个);燃气引入管 6588 米、室外地上及户内燃气管线******米,NB-IoT膜式燃气表*****块、表后不锈钢波纹软管 ***** 根、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 套、防超流量泄漏燃气自动关闭阀 *****个。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不含RN1图纸、进户阀门后,立杠和户内部分,牺牲阳极部分)和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沈阳市皇姑区、和平区和苏家屯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该项目对沈阳市皇姑区、和平区和苏家屯区辖区内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进行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燃气庭院管线、调压设施和户内燃气设施等。共涉及9个小区*****户居民燃气用户。建设范围以用地红线为界,新建中压庭院燃气管线670米、低压庭院燃气管线*****米;设置调压设施13台,阀门741个(含埋地阀门9个);燃气引入管6588米、室外地上及户内燃气管线******米,NB-IoT膜式燃气表*****块、表后不锈钢波纹软管*****根、家用可燃气体控测器*****套、防超流量泄漏燃气自动关闭阀*****个。
436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40.0
4.工期要求:2024年10月21日 开工至 2025年12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安装且子项目包含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GB1级且包含PE专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GB1级且包含PE专项)(注:2019年6月1日前发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GB1级)(注:2019年6月1日后发证);(3)辽宁省外施工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取得《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4)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加盖社会统筹保险管理部门公章,或带有社会统筹保险管理部门公章的网上打印版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符合施工技术要求中的人员要求和设备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26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指定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根据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工程咨询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3.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及时获取澄清、补遗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投标“沈阳市铁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沈阳市皇姑区、和平区和苏家屯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这两个项目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王维铎
姓名:
王维铎
单位: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
工程师
职称:
工程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8号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庄工
联系人:
王潞、陈光宇、陈科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王潞、陈光宇、陈科
异议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件:
syljxq@126.com
电子邮件:
syljxq@126.com

标签: 老旧小区 基础设施 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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