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化工片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选址论证报告及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化工片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选址论证报告及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化工片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选址论证报告及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招】2024--0017

项目名称: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化工片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选址论证报告及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化工片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选址论证报告及监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化工片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选址论证报告及监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化工片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选址论证报告及监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化工片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选址论证报告及监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缓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7、投标单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近1个月内任意一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单位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安康市香溪路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采购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签到或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5)请各供应商下载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183*****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高井南路宏远公司家属2号楼四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153*****2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电话:153*****249

信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0日


相关附件:
172*****80540_7655.pdf
172*****80540_7655.pdf

标签: 选址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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