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丰区废弃有机物处理中心委托运营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大丰区废弃有机物处理中心委托运营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大丰区废弃有机物处理中心委托运营项目 JSZC-******-YCTZ-G2024-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11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YCTZ-G2024-0004
项目名称:2024年大丰区废弃有机物处理中心委托运营项目
预算金额:2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2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大丰区废弃有机物处理中心委托运营项目,要求为完成本项目运行、达标排放等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不限于):人员、水电、药剂、动力、设施维修、粪便处理、除臭处理、污水排放处理、管理费、财务成本、利润、税金等,现阶段每天粪便处理量约30T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平均分在95分及以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鉴于本项目现有设备及运营系统,粪便处理工艺为无人值守称重系统+快速接口+粉碎机+一级固液分离机+二次固液分离机+絮凝脱水系统+复合除臭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因此投标人应当具备履行上述设备及运营系统的专业技术能力,且须提供一个同等工艺的城市粪便处置中心运营业绩(需提供委托运营合同和甲方出具的证明粪便处理工艺的材料)。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4-10-1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 因投标人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负责。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委托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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