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石嘴山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石嘴山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SZS)******

项目编号: ZYSCG-2024-(采)-057

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石嘴山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石嘴山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 防爆照相机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5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石嘴山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 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2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石嘴山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 粉尘快速测定仪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5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石嘴山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 微风风速计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5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石嘴山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 无人机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1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石嘴山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 手持式挥发性有机气体检测仪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5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0
石嘴山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 多参数气体检测仪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5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数量合计: 28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5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9-19 19:00:00 至 2024-09-26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1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 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或加入技术支持 QQ 群 *********获得帮助。 6.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石嘴山市朝阳西街26号
联系方式: 0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桥兴苑2号公寓3楼303号
联系方式: 0951-*******/187*****562/151*****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桂丽娜
电话: 095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安琦
电话: 0951-*******/187*****562/151*****02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pdf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09-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气污染 执法装备 物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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