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辅助用房加固修缮工程弱电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辅助用房加固修缮工程弱电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辅助用房加固修缮工程弱电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4)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资质;(5)必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贰级资质(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6)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经理具有建筑部颁发的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该贰级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单位、法人、建造师)(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0)在上海本地拥有固定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11)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的业绩;(1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纪录;(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辅助用房加固修缮工程弱电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1-6Z096Y3263A,11-6Z096Y3264A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江浦路549号、榆林路707号辅助用房加固修缮项目弱电系统安装工程。
5、交付地址:江浦路549号、榆林路707号
6、交付日期:详见合同内容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9-2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9-28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原价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贰级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单位、法人、建造师)原件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于2016年9月22日-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携带上述资料原件派需拟派注册建造师本人持注册建造师贰级证书以及无项目查询页面(投标人员情况表)至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393号2楼(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注:上述内容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除委托书原件及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外其他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0-17 16: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0-17 16: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杨浦区宁国路393号2楼
2、开标地点:杨浦区宁国路393号2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还需提供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杨浦区江浦路549号 | 地址: | 杨浦区宁国路393号2楼 |
邮编: | 200082 | 邮编: | 200090 |
联系人: | 金振士 | 联系人: | 张佳俊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招标
|
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