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试点采购公告
江都区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试点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都区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试点 | ||
品目 | 其他林业服务 |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江都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 17:0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10月0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08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开标一室 | ||
预算金额 | ¥5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4-******** |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江家桥路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8*****1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恒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扬州市文昌中路34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女士 |
项目概况 江都区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试点 JSZC-******-JSHG-C2024-003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都区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08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HG-C2024-0038
项目名称:江都区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试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5.******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供应商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投标函
10.法人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利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都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0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时间:2024-10-0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文昌东路1341号金誉名苑7幢8楼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731。
3.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5.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6.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概不享用上述政策。
8.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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