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区2023年开展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科尔沁区2023年开展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通辽市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通农牧发〔2023〕224号)和《通辽市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通辽市开展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农牧发〔2024〕26号)文件要求,聚焦提高玉米大豆等粮油作物单产,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强化示范带动引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以持续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单产水平为目标,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充分调动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力争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推动“林木”变“森林”,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尽快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范围

(一)项目支持范围和作物

重点支持千万亩现代节水高产示范区内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玉米和大豆粮食作物。

(二)项目支持对象和标准

1.资金支持对象。支持对象为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合作组织、农业公司、合作社以及通辽市范围内的种植大户。资金主要支持在千万亩现代节水高产农业示范区内开展社会化服务和单产提升的规模化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植大户),对于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企业登记统计在通辽市科尔沁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进入纳统的农业服务企业优先列入项目实施范围。参与项目合作社、企业必须提供规范账目、财务报表等资料,否则不予享受项目补助。

2.资金使用要求。一是经营规模。家庭农牧场、种植大户等集中连片经营面积300亩以上,农业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主体集中连片经营面积500亩以上,面积要求以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为主;二是资金额度。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服务公司、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植大户等主体开展规模化单产提升。原则上每个家庭农牧场、种植大户等补贴资金不超过10万元,农民合作社补贴资金不超过30万元。三是产量目标。玉米单产平均达到850公斤(含水量14%)以上,清种大豆单产平均200公斤(含水量13%)以上;采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则大豆亩产大于80公斤(含水量13%)以上(折算后亩产160公斤以上),玉米亩产大于600公斤(含水量14%)以上(折算后亩产1200公斤以上)。四是支持数量。支持合作社11个以上,支持家庭农牧场11个以上,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种植企业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五是实施地块。项目实施地块需在科尔沁区辖区范围内。奖补对象的项目实施地块不得与承担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地块重复。六是土地经营模式。申报主体经营地块必须为土地流转模式或全程托管模式(耕种管防收全程托管)。

(三)主推技术

1.玉米。重点推广密植滴灌精准调控高产技术模式,配套11项关键技术,即土壤培肥、合理耕层构建技术,秸秆还田、免耕播种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宜机械粒收品种区域配置技术,合理密植高质量群体构建技术,精细整地、精量播种(导航播种)、适期早播技术,滴水出苗、合理蹲苗技术,化学调控、抗逆防倒技术,理化除草技术,水肥一体化高效运筹技术,病虫草害综合防控技术,机械籽粒直收技术。狠抓八个精准落地,一是精准选种,推介高产品种,改善品种多、杂、乱现状。二是精准整地,引进推广新机械改旋耕为深松深翻等精细整地,提高整地质量。三是精准包衣,选用抗病虫品种和高质量包衣种子基础上,必要时可针对区域病虫发生规律进行二次精准包衣,有效防治地下害虫和苗期病虫害。四是精准播种,应用北斗导航播种,保证播种质量,提高出苗率,播种密度保持在5000株以上。五是精准防控,推广使用高效植保机械装备,精准除草防虫全覆盖。六是精准化控,6-8叶适时化控,促根系、降穗位,增强抗倒伏能力。七是精准水肥管理,项目区水肥一体化全覆盖,采用多次分次施肥,推广“无底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八是精准收获,增加玉米籽粒直收面积,降低霉变率。

2.大豆。重点推广浅埋滴灌大垄双行、密植高产技术模式,筛选和选育推广高油、高产、多抗、耐密宜机收品种;配套根瘤菌接种、叶面肥喷施等增产技术措施,推进粮豆合理轮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

三、工作程序

(一)主体申报及相关要求

一是区农牧局对各镇(苏木)、涉农街道、农牧林场发书面申报通知,并向全区公告。二是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农业服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植大户)根据申报标准(附件4)自愿到种植地块所在村、乡镇申报,并如实填写《通辽市科尔沁区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附件3)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申报主体需明确实施面积、作物种类、种植面积、种植地点、土地合同、关键技术、目标单产、经营模式等基本信息。三是各乡镇核实后于7月10日前将各主体材料(纸质版电子版)签字盖章后,汇总报至科尔沁区农牧局(附件5),区农牧局组织相关专家及技术人员对报送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农业服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植大户)进行评审,通过审核、筛选后对符合要求的主体择优进行入库管理。四是任何申报的经营主体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若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生重大安全问题将取消其项目实施资格。五是粮油规模种植主体需按照区、镇两级技术员要求落实玉米密植滴灌精准调控高产技术模式。

(二)过程记录。

一是按照农牧部门要求,充分利用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的优势,明确玉米和大豆单产提升的技术途径,引导规模种植主体合理选择优良品种、配套技术、防灾减灾措施以及病虫害防控策略,确保关键技术得以有效实施。二是粮油规模种植主体需严格按照要求,强化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升单产水平,记录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资投入、农机作业、田间管理等关键环节所应用的技术及采取的主要措施(附件7)。三是农牧部门和乡镇共同监管申报主体的单产提升实施过程,指导主体建立一户一档制度,记录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资投入、农机作业、田间管理等关键环节所应用的技术及采取的主要措施。留存田间长势、测产记录和相关档案资料。农牧部门将定期开展监测,根据作物生长周期适时组织了解核实重点技术落实状况,对落实技术不到位,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取消项目实施资格。四是乡镇要组织对入库管理的经营主体按照所在地嘎查、村进行属地公示,并向农牧部门报送清晰公示电子照片。

(三)核实测产

作物收获季节,参加项目的实施主体开展自测。各苏木、镇、场对自测结果进行把关,报送区农牧部门。农牧部门将按照测产方法(附件6)要求,对每个主体面积20%进行抽查测产,并做好测产记录,各苏木、镇、场和主体要配合农牧部门核实测产,各乡镇负责对农牧部门测产结果在地所在嘎查、村进行属地公示。

(四)操作步骤

一是初步验收。由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各镇、苏木、涉农街道、国有农牧林场,通过查阅主体过程记录生产档案和不定期现场检查,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单产目标实现、申报资料等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初步验收。验收主要内容有:1.核实面积,查看土地承包合同或协议,实地测量,农机作业轨迹后台数据收集等资料。奖补对象的项目实施地块不得与承担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地块重复。2.核实产量,查看测产记录。3.核实资质,由农牧部门、统计部门对企业(合作社)纳统企业进行确认和审查账目,农牧部门对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种植大户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一户一档建档情况等相关资料。4.公示情况,审查材料在属地村公示资料。5.核实有关资料,农户过程记录档案相关影像资料。二是补贴对象。根据产量和规模、纳统情况进行排序,对验收合格符合条件的列入扶持补助范围。三是奖补标准。农牧部门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实施规模、纳统(规范记账)情况、测产排序和上级拨付资金额度(科尔沁区2023年粮油规模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资金541万元)以及主体数量综合测算确定奖补对象和扶持资金额度,并对单个主体设置奖补上限,防止“垒大户”。再次在属地村进行公示,上报市农牧局复核。四是市级复核。市级部门根据复核情况进行再次公示,复核未通过的取消补贴资格。五是拨付方式。资金由财政部门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展,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农牧局局长、区财政局局长及12个镇(苏木)、涉农街道的镇长和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重大问题决策部署。各镇、苏木、涉农街道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落实到实施主体,组织申报,申报过程审核,技术服务指导,测产验收,监督村级公示。

(二)做好技术指导。成立以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为组长,以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镇(苏木)、涉农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技术骨干为成员的技术指导小组,引导农户做好优良品种、配套技术、防灾减灾措施以及病虫害防控策略,确保关键技术到位。农技人员进行包镇,负责进行技术指导。各镇、苏木、涉农街道安排农技人员,负责申报过程技术指导,测产公示。

(三)加强绩效管理。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农〔2019〕48号)及自治区和通辽市有关要求开展绩效自评,严格落实过程监督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档案记录,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资金发放公开透明。11月底,及时将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总结报送市农牧局和财政局。

(四)加强宣传推广。做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先进经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为政策的全面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提升 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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