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做好合作区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协助开展相关课题研究、规划评估、工作建议、专家论证等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协助开展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制定规划编制计划,完成基本思路起草。
(2)协助开展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总结评估“十四五”期间合作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情况。
(3)提出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建议,结合前期课题调研、文献研究、实地调查等工作成果,提出规划相关编制建议与数据支撑,完成专家咨询论证。
2.服务要求
(1)服务团队应具备应急管理规划的编制经验,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安全、应急相关的(副)高级职称,团队人员需具备安全、应急相关专业职称或学历。
(2)服务团队需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遵守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定的各项工作和纪律规定,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4)在服务期内,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建议及时作出调整,必要时需要派驻项目专人到甲方处开展工作。
3.服务成果:
提供专业技术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区的部署要求,协助完成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和“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次日起,至区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正式印发之日止。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该合同总额的40%的首款,中标供应商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该合同总额的60%尾款。(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内容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提供专业技术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区的部署要求,协助完成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和“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征集公告内容为准。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23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25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加盖企业公章)发送至以下邮箱:yjglj_fghxck@szss.gov.cn(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
项目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方式:150*****821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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