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央商务区新高中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十堰市中央商务区新高中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十堰市中央商务区新高中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十堰市中央商务区新高中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中央商务区新高中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1.2采购人:十堰商务区投资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5采购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十堰市张湾区紫霄大道与林荫大道交汇处西北侧,主要新建教学楼、实践楼、综合楼、艺术楼、学生食堂、室外运动场、地下停车场及相关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84平方米;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40.76万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新建高中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含项目红线范围内见证取样检测、强夯地基处理检测、试桩工程桩检测、建筑节能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设备安装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幕墙检测、沉降观测及基坑监测、消防防雷及人防检测、绿色建筑检测等项目所需全部检测服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服务地点:十堰市张湾区紫霄大道与林荫大道交汇处西北侧;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新资质标准,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同时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道路工程);或旧资质标准,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②供应商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③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消防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备案;④供应商需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提供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名单的公告截图(需在名单内且在有效期内)。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1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7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 2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检测服务);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师证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团队不少于5人;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2)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3)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4)承包人中标后,未经发包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6)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分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相应分工达到相应的资质要求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 10 月 8 日10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hbslft.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十堰商务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人民南路12号6栋

联 系 人: 张鑫磊

电 话: 131*****48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联 系 人: 周姣

电 话: 027-********

2024 年 9 月 20 日

标签: 中央商务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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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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