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校园文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长春理工大学校园文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ZDZB2024-09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理工大学校园文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理工大学校园文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理工大学校园文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长春理工大学校园文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包括勤径园区域改造工程、国防教育广场景观工程、王大珩主题广场景观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建设地点:长春理工大学。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内日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长春理工大学校园文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电子版证书与纸质版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注: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4)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三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材料);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下同),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联 系 人:刘轩羽
联系电话:131*****8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 系 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043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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