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大乡政府叶滩老村部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及房屋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叶大乡政府叶滩老村部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及房屋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叶大乡政府叶滩老村部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及房屋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郧财采计[2016]305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十堰市郧阳区叶大乡人民政府委托,拟就十堰市郧阳区叶大乡政府叶滩老村部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及房屋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836

二、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叶大乡政府叶滩老村部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及房屋建设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185.6457万元(即本项目最高限价)。

四、采购内容:十堰市郧阳区叶大乡政府叶滩老村部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及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

五、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省外企业需在住建厅一体化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提供带二维码的外省企业入鄂信息登记表);

3、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4、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13、2014、2015)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发生亏损;

5、供应商近三年(2013年8月以来)至少完成2项类似工程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备案证);

6、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证书(含有效的临时证),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和近三年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至少1项类似工程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及六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资料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证书。以上人员应提供公司近三个月(6月、7月、8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需提供缴费发票)。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8、参加此项目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2016年 9月 22日至2016年9月26日(双休、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须供应商自行复印并承担相关费用。

在谈判前,供应商需要缴纳谈判保证金,不按时交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万柒仟元整(¥:37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叶大财政所账户(汇款单用途注明“十堰市郧阳区叶大乡政府叶滩老村部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及房屋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谈判保证金的账户信息为:

帐户:820 1000 0000 603 448

户名: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叶大财政所

开户行:郧县农商银行

报名时提供资料:拟派建造师本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需证明是本单位职工)和符合供应商条件第五条所列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6 年 9 月30 日上 午 9 时 00 分递交至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八、谈判地点: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郧阳区叶大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汪大勇电话:133*****85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系人:李苗苗电话:136*****767/****-*******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建设 基础设施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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