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大清流河流域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内江市东兴区大清流河流域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内江市东兴区大清流河流域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内江市东兴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内东区发改社〔2023〕28号 | ||||
建设地点 | 内江市东兴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内江市东兴区大清流河流域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缓冲带工程、生态护岸工程、生态拦截沟工程和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工程。其中,在保护区范围内建设生态缓冲带8000m, 面积*****m2; 建设生态护岸3600m, 面积*****m2; 建设生态拦截沟3700m, 面积*****m2; 建设界标9块、交通警示牌10块、宣传牌5块、隔离网1100m。;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3263.66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涉及全部招标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9-23 00:00至2024-09-25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9-23 00:00至2024-09-25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收取(代理费金额不足4000元按4000收取),由中标人支付,并按照服务的具体项目中标金额进行结算。2.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均需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上述人员中至少1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资格)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连续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截止缴纳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上个月或上上个月)。3.申请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至少完成10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工程类招标代理业绩,且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及所代理项目招标公告挂网截图。4.其他要求:(1)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招标代理业务诚信分为100分的截图(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官网查询登记截图)(2)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不仅限于项目实施方案、流程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特别提示: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信息;比选申请人应根据上述所列资格要求、拟派人员资格要求、证明材料要求准备比选资料,要求编制目录、页码,整理形成一份完整比选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比选材料无目录或内容填写错误、目录、页码混乱的将不予认可;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比选材料(比选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
联系人 | 肖先生 | 联系电话 | 0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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