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院歌及MV创作”机构遴选公告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院歌及MV创作”机构遴选公告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院歌及MV创作”机构遴选公告,现邀请合格的机构前来参与。
1、参与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厂商
2)参与机构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与机构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4)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2、创作及拍摄要求:
1)应具备相关歌曲词曲创作经验及相关影片拍摄经验
2)交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院歌词曲、高清无损格式MV、高清无字幕版本、全部拍摄素材(原拍摄素材+调色后的通用格式素材)、MP4格式一套
3)交付方式:移动硬盘/网盘
4)交货时间:11月8日前
5)服务内容:词曲创作、进棚录制、MV脚本策划、拍摄及协调、剪辑及包装等影片全制作流程涵盖的所有服务
3、提交资料:
1)提供以往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创作的歌曲及MV作品
2)提供对院歌创作及MV制作的基本设想与初步计划方案及报价
3)公司简介;公司资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2024年03月15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务员授权书(使用我院模板如附件)
5)以往业绩、以往同产品其他医院合同(三家以上,近2年,不超过3年)
6)提供目前市场销售的成功案例或部分用户清单等
7)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所有资料均请加盖公司红章,一式5份,一次性报价,密闭封存
4、递交资料、谈判时间和地点:
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9月25日 15:00
遴选时间:2024年9月25日15:00
地点: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新办公区 2层会议室1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
邮箱:wjya*****@btch.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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