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江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江山江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X8期7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江山江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就江山江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消防器材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中标方式为最低总报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江山江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询价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产品型号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消防器材 | 详见询价单 | 1项 | 26684.3 |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消防器材企业。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询价。
二、公告时间
时间:2016年8月 30 日至2016年 9 月 8 日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询价时间:2016年9 月 9 日 9 时 30 分00秒。
2、询价地点:江山江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江山市北泉街100号)。
3、询价单递交方式和要求:将询价单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用档案袋封好并加盖公章,上门或邮寄送达(送达地址:江山江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联系人:郭林巍 联系电话****-******* )。
四、质疑和投诉
询价响应方如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询价响应方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林巍
联系电话:****-*******
地点:江山市北泉街100号
江山江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2016年 8 月29日
附件:********/********161*****9867.doc" target="_blank">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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