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两轮电动巡逻车询价采购公告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两轮电动巡逻车询价采购公告
X9期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就两轮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预算总价 | 交货期 |
1 | 两轮电动巡逻车 | 详见下款1-6 | 25 | 3300元 | 82500元 | 合同签订后20历天 |
2 | 两轮电动车 | 详见下款1-5 | 5 | 3000元 | 15000元 | |
合计 | 97500元 |
二、两轮电动巡逻车规格及技术参数
(1)轴长:大于1.24米小于1.35米;(2)电池:五个大电池60V20AH;(3)轮胎:前后真空胎;(4)电机:变频机;(5)护杠:优质大护杠;(6)车身要求白色配蓝色,喷“交警巡逻”字样,车身后部加装高杆可调警灯,车头前部加装双闪警示灯、警笛播放器及喇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设备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
3.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
四、公告时间
时间:2016年9月9日至2016 年9月13日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询价时间:2016年9月14日9:00时。
询价地点: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江山市城区环城西路95号)。
询价单递交方式和要求:询价单加盖公章密封后上门送达,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将符合采购需求的电动车骑到江山交警城区中队,并带上对应型号的车辆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两轮电动巡逻车技术参数明细表(投标人填报)、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或证书)、设计改装的两轮电动巡逻车照片等资料或复印件带到现场参评。缴纳1000元投标保证金。除违规情形外,未中标人保证金当场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未能履约则没收保证金。(注:每个投标商可以提供1至2辆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同型号的车辆。注意:提供2种不同型号车辆的,询价单、两轮电动巡逻车技术参数明细表也要分别填报。)
六、中标方式:
在符合采购需求、产品质量与服务均等的条件下,最低总报价中标。总报价含产品的生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使用指导及税费等。如遇最低总报价供应商不能签订或履行合同的,经采购人同意,可由总报价第二低的供应商中标,以此类推。
七、质疑和投诉
质疑和投诉:询价响应方如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质疑(联系人:杜警官,电话:****-*******))。响应方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 张先生 138*****5123(665123)
地址: 江山市江滨南路1号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9月9日
附件:********/********152*****333.rar" target="_blank">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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