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区七道地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第二次招标通告

元宝区七道地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第二次招标通告




元宝区七道地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第二次招标通告

元宝区政府采购中心 元宝区房屋征收管理局的委托,元宝区七道地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DDYBCG201609
2.采购项目名称:元宝区七道地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项目服务费预算金额:
元宝区七道城中村改造项目:900万元。
5.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七道地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偿安置被征收户2007户,其中约1007户采取货币化安置,约1000户采取购买房源方式安置。所需购买安置房面积约为6.47万平方米,户均面积64.7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6842万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丹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丹东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丹东市财政局关于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宜
1.领取时间:自2016年9月22日起至2016年9月28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
2.领取方式:投标人可到指定地点领取。
领取地点:丹东市元宝区新柳街8号, 元宝区政府采购中心(元宝区政府楼3楼),自带U盘。
3.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自带U盘)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检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公告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检察院出具的法人及公司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所有证件除提供原件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各两套(复印件每一页须加盖公章),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 10月12日 9 :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元宝区政府5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元宝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地 址: 丹东市元宝区九江街5号
联 系 人: 肖主任
联系电话: 139*****750
招标代理机构:元宝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元宝区新柳街8号
联 系 人: 曲主任
联系电话: ****-*******


元宝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22日

附件:11七道城中村公告、第二次.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改造 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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