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赣1130破2号婺源县丛溪庄园酒店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托管/承租经营方招募公告

2023赣1130破2号婺源县丛溪庄园酒店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托管/承租经营方招募公告

婺源县丛溪庄园酒店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

托管/承租经营方招募公告

2023年3月10日,婺源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婺源县丛溪庄园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丛溪庄园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并于2023年3月14日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组成的联合体担任婺源县丛溪庄园酒店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顺利推进丛溪庄园公司重整事宜,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婺源县丛溪庄园酒店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拟公开择优招募婺源县丛溪庄园酒店项目经营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 企业概况

婺源县丛溪庄园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72*****XD,法定代表人为叶如煌,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登记机关:婺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秋口镇白石村委会丛溪村,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为存续,无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为: 水上漂流、旅游购物、休闲度假;住宿、餐饮、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丛溪庄园酒店项目基本情况

丛溪庄园酒店项目位于婺源县境内的秋口镇丛溪村。丛溪庄园酒店于2013年开业,以徽派建筑风格沿丛溪河两岸建造,庄园内外移步即景,飞檐翘角、粉墙黛瓦掩映青山绿水之中。庄园集养生度假、餐饮住宿、会务接待、品茶会友、漂流于一体,可满足宾客不同层次的住宿需求。

丛溪庄园酒店曾作为2016-2017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曾获携程旅行口碑榜2015年最受欢迎酒店、2019年亲子类最受欢迎酒店,上饶市总工会龙卡特约用户,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2014年最满意接待庄园。

项目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参选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招募资产范围

丛溪庄园项目位于婺源县秋口镇丛溪村,占地面积63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整体以徽派建筑风格沿丛溪河两岸建造。参选机构可报名参与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的托管/承租经营招募:

(一)住宿、会议类业务

1、接待中心及酒店客房共104间(一府六院共85间,双溪楼共19间)

2、沁园、鹤溪、思溪、潋溪、济溪、岭溪、雍溪、长溪及大夫第八间独栋别墅(潋溪、济溪、岭溪、大夫第为双层)及凤凰阁双层六间总统套房。

3、一间100人会议室及一间30人会议室。

(二)餐饮类业务

丛溪食府(可容纳350人用餐)及两栋餐厅包厢(东溪、秋溪)。

三、意向经营方招募事宜

(一)意向经营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参选机构及其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在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断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的失信人名单;无重大违法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且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商业信誉。

3.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

4.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有经营相应业务的经验,并具备专业的管理团队。

5.认可本次招募公告,能够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提供相关材料。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17:00止。

2.报名材料:所有决定参与申报的机构应自行编制报名材料,按照要求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密封盖章,一式两份)。报名材料中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机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与经营业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和履约能力证明。

(3)以往经营酒店项目或类似业务的经验和业绩。

(4)就丛溪庄园酒店项目拟定的托管/承租经营方案、报价方案(包括租赁费用或盈利计划、利润分成)等。

(5)载明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6)如为联合意向方,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意向方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7)管理人后续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需注意,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方印章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意向方未按本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3. 报名方式:意向方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处由意向方签字盖章,通过直接或邮寄方式送达至管理人处(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六路滨润大厦悦开工中心15-16楼,联系人:吴昊洋律师,联系电话:131*****828)。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邮戳载明的寄出日为准。超过报名时间送达的材料,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特别说明:为保证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婺源县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投资人招募小组、原托管经营方婺源县恒达旅游有限公司亦在同时开展意向经营方招募工作,政府机构及原托管经营方招募到的意向经营方可不受本招募公告报名时间的限制,但必须在2024年11月30日下午17:00前按本公告要求完成提交报名材料、尽职调查(如有)、提交意向经营方案及缴纳缔约保证金的全部事项。

(三)初步审查

意向方向管理人送达纸质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在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指导下对意向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意向方符合招募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且管理人在综合考虑意向方的企业情况、社会声誉及经济实力等相关方面情况后认为与意向经营方要求相匹配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报名人。如需要意向方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材料后3个工作日通知其补充提供,补充提供后全部材料审查通过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其符合报名条件;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

经初步审查不符合招募条件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对其进行书面通知。

(四)尽职调查阶段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方,如需开展尽职调查的,应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签署《保密协议》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丛溪庄园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在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给予配合。意向方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提醒意向方的是,尽职调查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意向经营方案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意向方应当于2024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尽职调查,希望意向方尽早完成报名手续,以免影响后续尽职调查流程。

无论意向方是否进行尽职调查等行为,只要已提交意向经营方案的意向方均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丛溪庄园公司及其资产、与丛溪庄园公司有关的、与本案重整有关的当前的一切现状。

(五)提交意向经营方案

意向方应当在2024年11月30日下午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版《意向经营方案》以及缴纳缔约保证金,缔约保证金为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逾期未提交意向经营方案或者未支付缔约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参与丛溪庄园公司意向经营方招募。如意向方最终未被确定未丛溪庄园公司经营方的,保证金将全额无息原路返还。已确定的经营方在被确认后又反悔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收款账号如下: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源县支行

账户名称:婺源县丛溪庄园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140*****040******

《意向经营方案》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意向方基本情况简要介绍,是否具备经营和管理本项目能力,对本项目的经营优势,经营团队组成及人员安排。

(2)意向经营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内容和方式、经营期限、资产移交、费用的数额和支付、押金的数额和支付、权利和义务、风险和责任的承担、保证或担保等签署正式协议应包含的主要条款。

(3)表明一旦被确定为经营方,即受意向经营方案及意向经营协议约束的承诺。

意向经营方案纸质版应一式八份、密封并加盖意向方公章、骑缝章,书面寄送或当面送达管理人。丛溪庄园公司管理人收件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六路滨润大厦悦开工中心15-16楼,联系人:吴昊洋律师,联系电话:131*****828。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邮戳载明的寄出日为准。超过提交时间送达的材料,管理人将不予接收,视为自行放弃参与丛溪庄园公司意向经营方招募。

(六)遴选确定经营方

由婺源县人民政府、法院、有关专家、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委员组成遴选委员会,按遴选委员会通过的遴选规则遴选经营方。遴选完毕后,管理人将向中选意向方送达书面《确定经营方通知》。

(七)签署托管/承租经营协议

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方为正式经营方,应于收到《确定经营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经营协议》。

(八)其他

1.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起草和提交报名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发布,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3.管理人有权决定延长、中止、继续或终止招募;管理人有权视招募情况、项目经营具体情况及实际需求等进行再次招募。

4. 本次招募仅限于住宿、餐饮、会议、旅游业务,托管/承租经营方需合法经营,不得擅自经营其他业务。

四、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经营方,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方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并接受各方监督,本公告内容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二)本公告所述信息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方尽职调查,意向方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三)意向方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内容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要约邀请,本公告不能成为约束管理人或者对管理人不利的证据。

(五)本公告内容不具有经营协议的约束性效力,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如果本次招募不成功的,管理人有权再次进行招募。

(六)本次招募所涉丛溪庄园公司的资产等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等以经营方接手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管理人及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做担保,由经营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费用支付。经营期间,丛溪庄园公司资产的维护和修缮,由经营方负责,费用由经营方承担。

(七)不符合条件参加招募的,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管理人对丛溪庄园公司资产等所作的说明、图片等,仅供意向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请意向方在提交经营方案前务必仔细审查丛溪庄园公司资产等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丛溪庄园公司资产等的实际情况,了解丛溪庄园公司资产所在地的产业导向,并请实地查看、进行尽职调查,未看样及进行尽职调查的意向方视为对丛溪庄园公司资产实物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作出参与招募的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丛溪庄园公司资产等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管理人接受咨询及联系实地踏勘,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30(节假日休息)。管理人联系人:吴昊洋,联系方式:131*****828

(十)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招募工作。

特此公告!

婺源县丛溪庄园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婺源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 承租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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