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施工
漠河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施工
漠河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0610-2442N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漠河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已由漠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漠发改〔2024〕166号、漠发改〔2024〕168号、漠发改〔2024〕169号、漠发改〔2024】170号、漠发改〔2024)171号、漠发改〔2024〕1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漠河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漠河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本招标项目有6个单项工程组成,建设地点分别如下:
(1)漠河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地点:漠河市北极镇北极村、北红村、洛古河村,兴安镇古城村、二十五站村、大河西村,西林吉镇黑山村。
(2)漠河市数智乡村指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漠河市北极镇北极村
(3)漠河市兴安镇乡村治理服务站改造项目建设地点:漠河市兴安镇古城村
(4)漠河林场野花蜂蜜养殖项目建设地点:漠河市漠河林场
(5)漠河民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地点:漠河市北极镇北极村
(6)漠河市乡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漠河市北极镇北极村、北红村、洛古河村,漠河市兴安镇古城村、大河西村。
2.3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有6个单项工程组成,建设规模分别如下:
(1)漠河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改造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面积共*****.98平方米,交通标线共1836.04平方米,新建雨水渠共6147米;道路铺装、树木种植、河道清淤、安装木栈道、公厕设备更换;安装路灯327盏,更换电缆5988米,安装摄像头81盏,移动终端采集信息9 套等相关配套设施。
(2)漠河市数智乡村指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建立8个服务器资源和 8T的数据储存空间、数智乡村文旅科普展示系统,改造原有展厅吊顶、墙面、地面、照明等装饰装修工程。
(3)漠河市兴安镇乡村治理服务站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改造原有建筑2栋,每栋建筑面积105.46平方米及改造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场区景观等相关配套工程。
(4)漠河林场野花蜂蜜养殖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新建建筑面积520平方米,其中:厂房1座,建筑面积290平方米;库房1座,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蜂窖1座,建筑面积30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区暖通、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
(5)漠河民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改造供水管网6241米,管径为dn63-dn225;并对破损路面进行恢复。
(6)漠河市乡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新建供水管网*****m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供热管网*****m,新建换热站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室外消防管网3884m,新建消防泵房2座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高压电缆4245m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低压电缆4970m,埋式电缆*****m,更换水厂相关设备。
2.4计划工期:2024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共437日历天;(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69元,其中漠河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2元(暂列金金额合计******.7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合计*******.00元),漠河市数智乡村指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7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合计*****.00元),漠河市兴安镇乡村治理服务站改造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0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合计*****.00元),漠河林场野花蜂蜜养殖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87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合计*****.00元),漠河民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4元(暂列金金额合计******.0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合计******.00元),漠河市乡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合计******.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总报价和6个单项工程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除拟派项目经理外,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分别配备。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漠河市西林吉镇15区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457-*******
招 标 人:漠河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办公室
地 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西林吉镇15区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045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9层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451-********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综合性改革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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