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加力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方案实施细则

琼海市加力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方案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结合《琼海市加力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补贴内容

(一)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对符合国家报废更新政策,2024年4月24日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在享受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另外可享受市级补贴2000元/辆,共补贴1000辆。

方案一:现金补贴1000元/辆,个人消费者在银联云闪付平台提交材料进行申领,另外1000元通过购车企业联合保险机构推出不少于“3000元+1000元”购车大礼包(其中,汽车免费保养券3000元、上牌费用减免券和保险服务金额减免券1000元),消费者在到店购车时主动向车企申请。

方案二:个人消费者使用合作银行方贷款购买新车,且使用贷款资金2500元以上,可获得2000元的政府贴息补贴及银行购车大礼包。个人消费者向琼海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获取贴息补贴。

(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对符合省汽车以旧换新统一政策,自2024年5月15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2024年5月14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燃油乘用车(包括2011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以及两个日期前注册登记的国四排放标准的相应类型乘用车)或2018年5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相应补贴。在享受省补贴的基础上,另外可享受市级补贴2000元/辆。

方案一:现金补贴1000元/辆,个人消费者在银联云闪付平台提交材料进行申领,另外1000元通过购车企业联合保险机构推出不少于“3000元+1000元”购车大礼包(其中,汽车免费保养券3000元、上牌费用减免券和保险服务金额减免券1000元),消费者在到店购车时主动向车企申请。

方案二:个人消费者使用合作银行方贷款购买新汽车,且使用贷款资金2500元以上,可获得2000元的政府贴息补贴及银行购车大礼包。个人消费者向琼海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获取贴息补贴。

二、1000元现金补贴申报及审核流程

(一)补贴申报

申报时间:补贴申请须由个人消费者发起,应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5日期间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受理。

申报方式:

本次活动通过移动端进行申报,具体方式为:

登录云闪付APP进行申报。

方式一:登录云闪付APP—搜索“海南地区汽车补贴”小程序—进入“琼海市汽车以旧换新消费券”专区进行申领。

方式二:登录云闪付APP—点击“政府消费券”标识—进入“琼海市政府消费券”专区—进入“琼海市汽车以旧换新消费券”进行申领。

申领人按申报平台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至少上传以下资料:

汽车报废

1.购车人身份证原件照片;

2.所购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购车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购车发票补贴资格不予认定);

3.所购新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主、副页照片;

4.所购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第1、2页)照片;

5.报废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照片;

6.报废车辆《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

7.《信用承诺书》(照片扫描件均可);

8.申请人本人确保提交申请资料的手机号码可正常接收短信。

汽车置换:

1.购车人身份证原件照片;

2.所购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购车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购车发票补贴资格不予认定);

3.所购新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主、副页照片;

4.所购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第1、2页)照片;

5.转让车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补贴资格不予认定)、该车本次转让后《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第3、4页,须包含该车在2024年5月14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及本次转让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及转让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照片;

6.《信用承诺书》(照片扫描件均可);

7.申请人本人确保提交申请资料的手机号码可正常接收短信。

为保证活动秩序,活动要求参与活动的购车人云闪付APP账号实名信息、实际车辆注册人身份信息、个人购车发票抬头信息须保持一致,购车发票“销货单位名称”须与实际销货商户名保持一致,不允许代领,代领视为放弃此次汽车补贴活动。

(二)审核

琼海市商务局按照消费者上传资料进行审核,消费者应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进度,若审核未通过,请根据修改提示及时进行修改和提交。

(三)异议复核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于2025年2月20日前以邮件方式提出复核申请,邮箱:swj********@163.com。琼海市商务局确认收齐相关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四)补贴发放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领人,在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补贴至申领人所提供的银行账户。补贴发放结果通过琼海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异议的进行重新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追回补贴,违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银行贴息补贴申报与流程

(一)补贴申报

申报时间:补贴申请须由个人消费者发起,应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5日期间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受理。

申报方式:个人消费者凭借相关证明材料向琼海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并将审核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琼海市商务局邮箱swj********@163.com,邮件命名为:xx(购车人名字)汽车贴息补贴)。经审核、比对合作银行数据由合作银行向消费者个人账户打款贴息补贴,审核结果将由琼海市政府官网公示。材料具体如下

1.海南省汽车报废或置换补贴申请材料及审核通过证明

2.购车人身份证原件照片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银行借记卡(银联卡)卡面照片(接收补贴资金用);

4.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证明

5.申请人电话联系方式

为保证活动秩序,活动要求参与活动的购车人贷款协议签署的实名信息、实际车辆注册人身份信息、个人购车发票抬头信息须保持一致,购车发票“销货单位名称”须与实际销货商户名保持一致,不允许代领,代领视为放弃此次汽车补贴活动。

(二)审核

琼海市商务局按照消费者提交资料进行审核,消费者应及时关注琼海市政府官方网站公示情况查看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请根据修改提示及时进行修改和提交。

(三)异议复核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于2025年2月20日前以邮件方式提出复核申请,邮箱:swj********@163.com。琼海市商务局确认收齐相关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活动期内每名个人消费者可申请汽车报废、汽车置换各一次(一辆车)以旧换新补贴,同一辆新购置车辆不能重复申报汽车报废和汽车置换,同一新车不能重复享受其他形式的市级补贴。

(二)活动期内每名购车人均可同时申报汽车报废和转让两个档次的补贴。因补贴数量有限,请符合申请条件的车主尽快提交申领材料,该补贴先领先得,领完即活动结束。申领人应严格按相关要求上传申报资料,并认真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避免因格式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

(三)购车人在申请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内,未上传完整齐全的申请材料或所购车辆未上牌的,视为主动放弃参与汽车补贴活动。申领人应及时关注“申报平台”的信息提示,及时根据平台信息提示,进行个人资料的修改完善及补充上传,建议查看路径为:进入“云闪付APP”--搜索框搜索“海南地区汽车补贴-琼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点击“我的申请”进行查看。因申领人关注度不足造成开票、上牌、申报(修改)资料上传逾期导致无法享受消费券补贴,申领人责任自负。

(四)申领人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利用不正当手段、规则漏洞、恶意退车等方式进行套利,骗取财政补贴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退还车企礼包、并拒绝其今后参加本单位主办的任何优惠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他手段协助机动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贴,不得擅自涨价或通过捆绑销售方式变相涨价。如有上述行为之一,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贴资格;参与消费券核销的商户恶意刷单、利用规则漏洞等不正当手段方式进行套利,银联和主办方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拒绝其今后参加本单位主办的任何优惠活动。构成犯罪的,将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活动期间,如出现汽车销售商户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开错发票、刷错设备、填错信息等),或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商户开具的发票出现“销货单位名称”与实际销货商户名不一致,或“销货单位名称”不在琼海区域内等情况,导致购车人无法参与活动,由商户、购车人自行负责。

(七)参与活动的商户提供的商品及附属产品符合相关生产标准、部门规章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因产品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纠纷,由参与活动的商户负责解决。

(八)琼海市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实时监测补贴活动情况,在因恶意套取财政补贴等非正常因素造成活动补贴资金异常增长、财政资金面临较大损失风险时,有权提前终止活动,届时将另发公告通知。

(九)购车人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琼海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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