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郑州东部原水干管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监测及验收项目询比…

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郑州东部原水干管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监测及验收项目询比…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郑州东部原水干管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项目(二次)”,项目业主及采购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市财政出资比例35%,企业自筹出资比例65%,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郑州东部原水干管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项目

2.2采购编号:DBGSXMB2024-012

2.3工程概况: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郑州东部原水干管工程(一期),主要包括原水管道工程和龙湖水厂增压泵站工程。原水干管起点为南水北调干渠小河刘口门,引出后沿滨河东路、华夏大道、京港澳高速辅道、京港澳高速、魏河、东四环、新龙路敷设至龙湖水厂,再向西与现状东周水厂原水管道连通,中途自华夏大道与G310交叉口分出两趟原水干管沿G310向东敷设至规划九龙水厂,敷设管道总长度46.082km,主要采用顶管施工。新建增压泵站一座及相关配套设施,位于龙湖水厂厂区内,规模为45万立方米/日。工程概算总投资******.33万元。

2.4采购内容: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郑州东部原水干管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项目服务,出具相应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获得批复文件。

2.5最高限价:******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行业专家评审。

2.7工期:(1)合同签订后项目资料齐全一个月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项目通过相关行业专家评审并取得方案批复后开始监测,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一个月内提交监测总结报告;

(3)项目在具备验收条件后,应于三个月内编报完成验收报告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报备回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应包括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或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或水资源管理。

3.1.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主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工作经历;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并与该单位签订合同(需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2024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业绩证明)。

3.1.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水土保持项目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态。(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或单位出具承诺证明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停或响应资格被取消状态(单位出具承诺证明并加盖公章)。

3.3.2供应商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①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②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定代表人(须体现姓名及身份证号),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以上查询结果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经查询若上述查询对象任意一个存在失信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3.3供应商提供本企业2024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4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名(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获取文件,需递交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获取方式:郑州市管城回族自治区腾达路与华夏大道(四港联动大道)交叉口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建设项目部,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4年9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不受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郑州市经开区腾达路与华夏大道交叉口路东,郑开同城项目部(水厂)

5.3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通过快递(寄付)方式投递响应文件。

6、评审会议

6.1时间:2024年9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郑州水务集团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任老师

联系电话:0371-********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方案 供水工程 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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