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领先生态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焚烧三期发电项目设备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及全厂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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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全厂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ZB2024-254)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顺义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领先生态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焚烧三期发电项目设备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及全
厂保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20 万元,招
标人为北京领先生态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过本次采购,拟选用一家供应商,为北京领先生态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焚烧
三期发电项目提供设备日常检修、维修、保养及全厂保洁等服务。(1)本项目建设规模为焚
烧处理生活垃圾
800 吨/日(入炉垃圾量)。采用机械式炉排焚烧炉。(2)建筑面积约
24340 平方米(3)本项目服务团队不少于 30 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领先生态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焚烧三期发电项目设备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及
全厂保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领先生态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焚烧三期发电项目设备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及
全厂保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
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 )须至少具有 1 个日处理垃圾规模不
低于 300 吨垃圾焚烧发电厂设备维保业绩。
(2)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 181 号第二栋楼三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 181 号第二栋楼三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ZB2024-254
2.项目名称:北京领先生态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焚烧三期发电项目设备日常检修维护保养
及全厂保洁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720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720 万元。
4.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设备日常维修、保养、保洁 720 万元 1 通过本次采购,拟选用一家供应商,为北京领先生
态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焚烧三期发电项目提供设备日常检修、维修、保养及全厂保洁等服
务。
(1)本项目建设规模为焚烧处理生活垃圾 800 吨/日(入炉垃圾量)。采用机械式炉排焚烧
炉。
(2)建筑面积约 24340 平方米
(3)本项目服务团队不少于 30 人。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
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 )须至少具有 1 个日处理垃圾规模不低
于 300 吨垃圾焚烧发电厂设备维保业绩。
(2)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17 点 00 分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 17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 181 号(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楼三层 304 室。
3.方式:现场获取。
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1 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 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售价:500 元(只收现金,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 181 号第二栋楼三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日历天。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线下采购方式。
1.1 编制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线下采购方式。供应商需线下获取招标文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1.2 递交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1.3 开启投标文件
代理机构于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开启纸质投标文件。
2.本次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领先生态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西庞村东 2 号
联 系 人:王金超
电 话:010-61450029-80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 181 号
联 系 人: 赵如月
电 话: 010-60418509
电子邮件: jcstzt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