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光山县董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南向店乡董河山洪沟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就光山县董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标段)(因第一次公告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1日无投标人报名)特此进行二次公开采购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1.采购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光山县董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标段)
1.2、采购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6)131号
2.项目概况与采购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光山县南向店乡董河
2.2本次采购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工期 |
二标段 | 光山县董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监理 | 施工监理 |
2.4本次采购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设计概算清单)及施工监理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8日(正常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光明大厦)三楼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报名窗口购买。
4.2招标文件二标段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报名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开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上述原件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根据省、市、县、的要求,由于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2016年10月11日14: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 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1日14:0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8.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山县南向店乡董河山洪沟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2016年9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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