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昆明市公安局宣传平面设计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XCZ-C-2429042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公安局宣传平面设计制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昆明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昆明市公安局宣传平面设计制作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公安局宣传平面设计制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昆明市公安局宣传平面设计制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信用信息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结果为准)。
1.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自
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1.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2 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电子银行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 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2 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0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法
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持有效证明材料到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室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
购买:(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同页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2)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同页附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文件费缴
纳方式:①对公账户转账;②现金缴纳。其中对公账户转账的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国信招
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高新支行,账号:871907662510101。3.
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 4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
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
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C-24290420
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宣传平面设计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4100.00 元
最高限价:404100.00 元,依据清单填报优惠下浮率%。项目成交后将按成交单价,在项目
预算总金额(40.41 万元)内据实结算。
采购需求:昆明市公安局宣传平面设计制作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具
体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昆明市公安局。
质量要求及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五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信用信息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结果为准)。
1.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自
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1.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2 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电子银行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 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2 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0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 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
时间),持有效证明材料到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室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同页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页附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被授权人
身份证原件。
2.文件费缴纳方式:①对公账户转账;②现金缴纳。其中对公账户转账的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账号:871907662510101
3.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 4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至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会议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西山区西
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室)。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保证金缴纳金额(元):8000.00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市公安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公安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411 号
联 系 人:唐老师
电 话:0871-638667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联 系 人: 李桐、熊浩、张译、刘彤
电 话: 64194886、17387090257
电子邮件: yn6831177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