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牛栏江红石岩堰塞湖水电工程已由云水规计【2016】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招标项目牛栏江红石岩堰塞湖整治工程水电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一揽子保险服务,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云南水投牛栏江堰塞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保险经纪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为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牛栏江红石岩堰塞湖整治工程水电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一揽子保险服务
2.2 建设地点:云南省鲁甸县
2.3项目规模:牛栏江红石岩堰塞湖整治工程枢纽等级属Ⅱ等大(2)型。堰塞体为 1 级建筑物;溢洪洞、泄洪排沙洞以及引水发电进水口为2级建筑物;引水发电隧洞、调压井及压力钢管道、电站厂房为3级建筑物。本工程枢纽主要由堰塞体坝、右岸溢洪洞、右岸泄洪放空冲沙洞、右岸引水系统以及右岸岸边主副厂房等建筑物组成。总装机容量201MW(3×67MW);校核洪水位1208.06m,总库容1.85×108m3;正常蓄水位1200m,相应库容1.41×108m3。
2.4招标范围:(1)电站进水口及泄洪冲沙放空洞进口段土建工程;(2)引水隧洞土建工程;(3)泄洪冲沙放空洞进口洞身段土建工程(4)调压室土建工程;(5)压力钢管段土建及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6)原红石岩电站厂房拆除工程;(7)发电厂房、开关站土建及钢结构工程;(8)厂房建筑装修工程;(9)厂区建筑给排水工程;(10)供水管土建、安装工程;(11)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包括进水口拦污栅、进水口事故检修闸门、泄洪冲沙放空洞进口事故检修闸门、尾水检修闸门、厂房进口防洪闸门及4#施工支洞进人闸门及启闭设备;(12)引水发电系统中水力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控制保护设备、通信设备、通风设备以及消防埋件安装;(13)上游枯期围堰工程;(14)厂房枯期围堰工程;(15)1#、4#、5#、6#施工支洞工程;(16)场内临时交通;(17)施工辅助工程;(18)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安全文明施工。(19)施工期防洪度汛。及以上所有设备采购的保险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或其云南省级分支机构。
3.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20亿元。
3.4投标人的总公司近三年(2013-2015)独家或首席承保的水利或水电保险项目不少于2个。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至少具有3年以上水利或水电保险项目工作经验。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于2016年 9 月 22 日至2016年 10 月 1 日在网上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 月 8 日至2016年 10 月 12 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星都国际总部基地61幢1206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留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邮购。
5.关于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北京路支行
保证金提交账号及金额:
牛栏江红石岩堰塞湖整治工程(水电项目相关保险服务标)
账号:
****************0071-0372,金额:80,000.00元;
二、投标(交易)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1 日24时,到帐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三、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二 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大学园A4幢交易大厦)。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