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经济开发区老化工区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
新沂经济开发区老化工区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
新沂经济开发区老化工区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次招标的新沂经济开发区老化工区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已由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以新经开备〔2022〕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市新源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经济开发区老化工区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工程地点:位于徐州市新沂经济开发区,修复地块被新戴运河分割为南北两个区域,其中:北区北至新安西路,西至新沂市恒盛花园小区,南至新戴运河,东至沪千人造板地;南区北至市府西路,西至上海路,南至华尔建材,东至臧圩河。
2.1.2工程规模:包括所有老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具体包括新沂市恒源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新沂泰禾化工有限公司等10个化工企业地块,由新戴运河分割为南北两个区域,其中北至新安西路,西至新沂市恒盛花园小区,南至新戴运河,东至沪千人造板地块。南区北至市府西路,西至上海路,南至华尔建材,东至臧圩河,总面积约672亩。
2.1.3 合同估算价:约2.546亿元
2.1.4服务期限:总工期1155天。其中污染土开挖200天;污染土壤修复时间385天;地下水阻隔工程174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主管部门备案的《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老化工园区及周边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方案》确定的修复目标及相关修复验收技术规范、标准,并通过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效果评估,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备案。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按照已备案的修复技术方案实施修复施工,要求修复区块范围内的污染土壤、地下水,修复区块边界、修复区块基坑侧壁及基坑底部均要求达到修复目标,符合验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土壤挖取、基坑支护施工(基坑支护,尤其是涉及深层污染土挖取过程中的边坡支护措施、检测、变形监测)、土壤预处理、运输、修复治理;(2)地下水修复治理;(3)地上、地下障碍物(如地上、地下管线、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原地下建筑物及构筑物基坑围护等)挖、运及处理;(4)污染水的抽水井、水泵抽取污染水、污染水暂存池建设及设施拆除等;(5)为满足施工条件施工方所需要采取的措施,如电力、污水、给水、排水等以及工地现场或外部配套建设、安防措施等;(6)现场布置、安全防护、雨季施工、土壤挖取及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防治;(7)修复工程中的监测、实验、检测、自行验收;(8)人员的健康检查费及特殊的包装防护措施;(9)场地内污染物重新进行危废鉴定;(10)水土保持续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11)配合文物勘察单位清理障碍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修复技术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完成过单个合同总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化工污染地块(场地)土壤修复及地下水施工修复项目施工业绩。
注:
(1)化工污染地块(场地)土壤修复及地下水修复是指对化工用地地块(场地)的污染土壤及地下水进行风险管控或修复治理的施工项目;
(2)项目业绩类型不含生活垃圾修复、填埋场修复、矿山修复、农用地治理与修复、流域整治、水体修复、底泥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及分包业绩;
(3)相关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不能体现为化工污染地块业绩,可以提供场地环境调查报告或修复技术方案或风险评估报告中体现项目为化工污染地块的背景资料等关键页作为辅证材料。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4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具体岗位和数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
3.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3年度连续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0年之后成立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成立之后的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即反应投标人财务数据部分的审计报告主页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 项规定的情形。
3.7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6。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整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开户账号:602*****000207*****10300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
(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已延长)、银行担保的内容。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
5.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网址如下:(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6. 投标截止时间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7.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新沂市新源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 | 新沂市马陵山西路168号 | 地 址 | : | 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 3号楼17层 |
联系人 | : | 刘主任 | 联 系 人 | : | 卞工 |
电 话 | : | 0516-******** | 电 话 | : | 0516-******** |
2024年9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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