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消防设施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消防设施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审判大楼消防设施修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2024-09-12.

项目名称:审判大楼消防设施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89,611.48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9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消防设施修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提供2024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8)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外地企业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基本信息界面截图

(11)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或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1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无需提供,磋商现场查询)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主体为单一供应商,无需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1、成交单位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线下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壹套(U盘标明投标单位名称,随正本密封。 U盘内含投标文件正本的word版本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线下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8号捷瑞智能大厦东区9楼会议室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154]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6号

联系方式:(029) 8918 58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信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路79号广丰国际大厦Ⅱ区906室

联系方式: 173*****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工

电话: 173*****129

建信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0日


标签: 消防设施 审判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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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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