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安局超视距平台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安局超视距平台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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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安局超视距平台建设

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安局超视距平台建设项目;

2、招标控制价:140万元;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宁阳县公安局超视距指挥调度平台应融合各类异构通信系统,打通网 络壁垒,建设宁阳县超视距指挥调度平台,切实满足“警情现场看得见、警力分布看得见、现场情况看得见、指挥研判处置流程看得见”的实战业务要求;实现市、县平台音视资源互通共享、融合调度,并可级联上级平台,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开展重大活动安保、案件侦破、治安防控等可视化、扁平化、一体化指挥提供应用支撑,实现跨区域实时通信、跨层级扁平化指挥、跨警种合成作战、跨平台数据支撑、快速组建最小作战指挥团队等功能。

3、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采[2023]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需满足的质量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质量标准合格,确保采购人正常工作需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若有最新标准,请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9月21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9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公安局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501号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商贸城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538-*******

附件: 需求方案。.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超视距平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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