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其附属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档案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其附属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档案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GXQZC2016—110
二、项目名称: 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档案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或控制价):139.9783万元人民币。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或控制价)的投标无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控制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项目(标段)废标(经财政单位批准的除外)。
五、采购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应法律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报名函(下载地址:********87.doc">http://www.dhp.gov.cn/upload/2016/3/********87.doc )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招标货物或服务内容);
3、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具有有效的开户行许可证 ;
5、提供有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6、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提供有效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证书;
8、投标企业提供项目经理1人,同时提供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是项目经理的除外),证企一致。
9、提供一体化IT智能运维管理平台、高清枪型摄像机、高清半球摄像机、高清球形摄像机和出口网关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10、提供采购方所在地的本地化的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注册地未在大庆市的,提供在大庆市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或在大庆设有办事处的证明材料或在大庆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服务的合作协议。被委托第三方公司需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及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需提供被委托第三方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及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资料。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说明:上述1-10项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清晰有效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扫描章无效)。开标会现场资质审查资料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9月28日16:00时止。(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C307室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及地点:黑龙江政府采购网(选择大庆)
http://www.hljcg.gov.cn/hljcg/)或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招标
采购栏目下载(http://www.dhp.gov.cn )(其他途径取得招标文件无效)
十一、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1日9时。具体时间以
招标文件为准.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档案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十二、注意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
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将在“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http://www.dhp.gov.cn )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选择大庆)
http://www.hljcg.gov.cn/hljcg/)”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主动自行查看。所有供应商(尤其是从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有义务定期登陆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集中采购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且已为各供应商知悉,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高新区采购办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不设资格预审,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符合条件即可参与。参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所有资质证明资料提供到开标会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本项目(或标段)要求的授权的产品必须满足3个及以上品牌,否则,该项目(或标段)废标。如同一品牌生产厂家授权给多家经销商参与竞争,只接受经过评审合格的且该项目总报价最低的该品牌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的报价,其它该品牌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投标无效。
4、如果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招标会议的,法人授权代表必须提供近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人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表, 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法人授权代表对其提供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表现场核对(包括网上核对)。否则,投标无效。
供应商所提供的为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1)必须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以证明其真实性、有效性。
(2)必须能清晰查阅授权代表姓名及供应商名称,以证明该供应商已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人授权代表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
5、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联系。
联系人:冯雪
电 话:****-******* 传 真:****-*******
地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C307室
E-mail :caigouban3@sohu.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系统 资产管理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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