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城市展厅及市民接待中心展陈设备采购及安装、数字内容策划及制作招标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城市展厅及市民接待中心展陈设备采购及安装、数字内容策划及制作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城市展厅及市民接待中心展陈设备采购及安装、数字内容策划及制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城市展厅及市民接待中心展陈设备采购及安装、数字内容策划及制作

2.2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2.3招标内容:本项目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城市展厅及市民接待中心展陈设备采购及安装、数字内容策划及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展厅、市民接待中心及LED屏幕、视频处理器、接收卡、发送卡、配电系统、钢结构制作、工控机、合并式功放、监控设备、吸顶音箱、网络布置设备等展陈装修施工及设备安装、视频及软件的开发运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需求书)

2.4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2.5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96万元。

2.6服务期:1、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日历日内完成展厅深化设计工作。2、在设计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在30 个日历日内完成展厅布展并试运行合格后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3、投标人须按要求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

5、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廉洁承诺书》;

6、已按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7、已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保证金缴纳:

4.1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9月21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28日00时00分(节假日除外)

4.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①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gzsun.com.cn/)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代收,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代理开具。成功办理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平台提示在线交纳标书费用,交纳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成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4现场咨询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202B珠江监理招标代理部

4.5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③如投标人提交银行投标保函或提交投标保证保险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1开标室)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11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11时00分至11时30分。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5.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注: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开始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gzsun.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人注意事项:

6.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s://cg.gemas.com.cn/fwzn/******/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6.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6.6招标代理单位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6.7招标代理单位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http://cg.gemas.com.cn/)、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zjj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8.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转8018)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同康路323号2楼202房

(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陈工

联系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转8018)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同康路323号2楼202房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转8018)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同康路323号2楼202房

9.平台技术支持

如投标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本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技术支持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

招标人: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09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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