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门~中桥区间道路恢复工程比选公告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门~中桥区间道路恢复工程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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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门中桥区间道路恢复工程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霜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门中桥区问道路恢复工程己由项日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日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的万元,招标人为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
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小广中桥区间道路恢复工程恢复起点接现
状人民路,终点接车市巷,全长约106@,道路等级为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km/h。
木工程主要对该站点道路、交通、照明等工程进行恢复,
范围:木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门广中桥区间道路恢复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门广中桥区间道路恢复工程)的投标人格
能力要求本次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而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1、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且证书合格、有效:
3、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类似项日。
类似项日是指:单项合同颜在0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项日。
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首尾各两页及反应合同金额的页面、有效证明页)、竣上验收证
明材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浚工验收记来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出
具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明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
暂扣情况
5、项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明建造师执业资格
(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项日负责人(项日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
6、项目经理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件的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
足颜的、经建设主管部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配备齐全,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比选,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文件无效。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线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
没有编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m,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净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0日18时00分到2024年09月25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下2021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5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
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持营业执照、贷质证衫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
位公章),至新疆鸟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439号秦基大厦A座704室
代理处领取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电河区)卫星路39号秦基大厦A座70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439号秦基大厦A座704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本比选项日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
贷款。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
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门广中桥区间道路恢复工程进行比
选,货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比选竞标。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制
2.1本项目概况如下:
2.1.1工程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门中桥区间道路恢复工程
2.1.2工程地点为:乌鲁木齐市。
2.1.3项目概况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期工程南门中桥区间道路恢复工程恢复
起点接现状人民路,终点接车市巷,全长约106,道路等缓为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
速度50水m/h。本工程主要对该站点道路、交通、照明等工程进行恢复。
2.1.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明:2024年10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采购范国: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门中桥区间道路恢复工程,包括但
不限于地铁施工影响的道路、交通,道路照明及其他相关市政道路附属设施恢复采购与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包括比选补充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3.资格条件
3.1本次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货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情

31.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资
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1.3近3年(2021年1月1口至今)至少完成1项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首尾各两页及反应合同金额的页面、有效证明页)、竣工验收证
明村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浚工验收记录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出
具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
暂扣情况。
3.1.5项目负责人(项日经理)应具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木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
3.1.6项目经理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件的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
备足额的、经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配备齐全。
3.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比选,违反木煮规定的,相关投标文件无效。
3.L.8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比选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3.1.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
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的及重人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ww,creditchir.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木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5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4:00时,下午
15:30时至19:00时,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39号秦基大厦A座704室代理处领取采购义
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中请文件的提交
5.1申请文件的提交截止时向为2024年9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问),届时请参加投
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提交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并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
439号秦基大度A座701室,
5.2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439号秦基大厦A座704
5.3申请文件的提交经办人应当随身携带由单位盖章的投权委托5和个人身份正明(原件及
复印件),并当场签署提交记。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将被招标人予以拒收
6.投标补偿
6.1本次采购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cebpubservice..co/)、中国采
购与招标网(http:/ww.chinabidding..com.cn/)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
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
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黄山街2号乌鲁木齐城市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B座12楼1213室
联系人:王芹芹、门康
电话:0991-6783202.0991-6782996
代理机构:北京察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439号秦基大厦A座704室
联系人:雷文强、肖立涛
电话:17333173665.13261865765
日期:2021年9月19日
八、监督部门
木招标项日的监督部门为新福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电河区)黄山街2号乌鲁木齐城市轨道
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座12楼1213室
联系人:王芹芹、闫康
电话:0991-67832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39号秦基大厦A座701

联系人:霍文强、肖立
电话:1733317366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白3(鉴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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