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集成转化及生产记录推行实施示范招标公告

平原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集成转化及生产记录推行实施示范招标公告

平原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集成转化及生产记录推行实施示范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原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集成转化及生产记录推行实施示范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HL-PYX-160908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预算金额(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种苗

19940.00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货物。

2、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及制度;

4、(1)包一种苗作为农业特殊投入品,要求供应商基地规模单次育苗有200万株(50穴)的能力,有现代化育苗设施。因种苗出现质量问题,风险赔偿能力不低于本次采购种苗生产后的年产值100万元。

(2)包二要求与平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无缝对接。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需现场演示平台对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物联网

109000.00

四、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如下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须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须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章,格式由采购代理公司提供)。(7)包二需提供物联网控制系统及数据于平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平台无缝对接保证书(格式自定)。

(以上证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而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其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29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及谈判(开启)时间:2016年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平原县农业局

联系人:曹主任

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弘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138*****116 ****-*******

电子邮箱:SDHLZBDL@126.COM

七、监督单位: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

2016年9月21日

标签: 示范 记录 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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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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